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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引用】

中油虧損連連? 砸1350萬買裝飾

2012/04/03 06:00 宋燕旻 黃瑞麟 報導     地區:台北市報導

來源網址: 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general/201204/201204030972190.html

中油員工年終高、薪水高,但不苦民所苦還調高油價引發民怨。而華視新聞也發現,中油竟然花了1350萬元,在公司大樓前,買了裝置藝術!這麼高的價錢,可以讓7600台小客車,油箱加滿還有剩,奢華浪費也讓民眾氣壞了。

 

  聳立在中油總部的大樓前高高閃耀,這座裝置藝術,名叫「站在圓球與爪子上的野兔」,是威爾斯的名家Barry Flanagan的作品,青銅材質和石頭,展現大地能量,也與設置單位,中油公司的「能源」概念互相呼應。

 

  要價高的嚇人,一般老百姓,聽到這價錢,簡直是嚇壞了。1350萬,以小客車油箱50公升,95無鉛汽油,每公升35.5元,可以讓7605輛車加到滿。中油喊窮,但一個藝術品就上千萬,老百姓接受嗎。越講越生氣,漲聲響起,民眾心聲,中油聽見了嗎?


我真的很傻眼~ 記者都上文建會網站了,怎麼不去看看法條?怎麼不去看公共藝術設置的原委?
請媒體要有素養,去看公共藝術的發展,以及台灣對於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法源依據!!! 不要再把白說成黑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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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藝術獎助條例 
第9條
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,美化建築物及環境,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。
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,美化環境。但其價值,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。
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,如於其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,美化建築物及環境,且其價值高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者,應予獎勵;其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前三項規定所稱公共藝術,係指平面或立體之藝術品及利用各種技法、媒材製作之藝術創作。
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共藝術設置辦法,由主管機關會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。
(請問華視記者,這藝術品關油價什麼事?)


從大三下開始接公共藝術的案子至今,很幸運的每一次的執行小組或評審委員都是學校的教授、藝文業界的專業人士、前輩所擔任的,加上文建會(或地方文化局)的審議會嚴格把關,計劃書一次又一次的被檢視、修訂,每次趕案子到最後看到成果,對我來說都是苦盡甘來,更何況事第一線投入的執行單位、各階段的委員和藝術家。
我看到的,是藝術家想破頭要符合公共藝術的設計理念、各種安全及公共性的要求,以及執行單位沒有藝術相關人才需要借助代辦單位協助的難處,媒體這樣的報導,將抹煞多少從事藝術工作伙伴的心血啊!!!

這也是我為什麼每年去參加文建會辦的公共藝術實務講習的原因,要了解公共藝術在台灣的時代性及發展,以及發現真正認真在公共藝術界付出真心的個案!!!

希望大家都能有智慧,用更高的格局去思考媒體所給予大眾的資訊。發人深省啊!!!

人民要懂法治,才有辦法正確的發現法律尚需修正之處,即時應對。
這是從小老師就教導的態度:「有問題即問,不要全部拖到考試前或考不好才處理。」
以小見大,所有的社會事不是平時漠不關心,等到問題浮現才喊冤!!!
台灣加油!!!要有民主必須仰賴法治,法治確實要因應時代也跟著精進,大家一起努力才是!!!

我是對於這篇報導做出的個人觀點,當然我既非法學背景也不是在學術界站得住腳的學者,只是對於媒體將公共藝術品與油價混為一談,感到非常不妥。我會讓自己更精進,希望未來對社會有所貢獻,也謝謝這篇報導,讓我有機會作思考^^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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